5月29日上午,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民营企业走私普通货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市工商联、市政协经科外事委联合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非公企业家代表参加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旨在增强办案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际举措;也是建立《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与常德市工商联服务非公经济协调联络机制》,落实驻会检察官制度,服务非公经济的具体行动。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宏岸,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明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朝兵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该案犯罪嫌疑单位系益阳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犯罪嫌疑人马某兵受该公司委托全权负责龙眼干进口业务,在先后11次向常德海关申报76柜龙眼干进口的过程中,为降低公司成本,增加利润,采取低报价格和隐瞒境外运费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25万余元。案发后,马某兵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单位及个人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单位及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还全部税款。办案人员综合考量本案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等要件,同时考虑到益阳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过较大贡献的民营企业,案发前无纳税污点记录,此次犯罪涉案金额不大,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出发,依法提出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听证会上,市检察院公诉二科办案人员介绍了本案的事实和证据,详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并结合案情开展法治教育。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给国家外贸监管、税款征收造成的危害表示真诚悔罪。随后,受邀人员依次发表意见,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营企业家代表们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对检察机关打击与挽救并举、在执法中普法的办案理念和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通过参加该起案件的听证,深刻意识到守法才能让企业长远发展、才能让国家长治久安。最后,受邀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听证表决,全票赞成市检察院对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受邀参会人员发表意见)
常德市检察院举办此次听证会,是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办理涉企单位犯罪案件的一次成功尝试,体现了市检察院在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做出的努力,自觉把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融入司法全过程,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将继续加强联系沟通,协作配合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宣教科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