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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明亮一行到常德调研检商关系
发表人:system    发表时间:11:26    浏览次数:

    把脉检商关系,服务非公经济。11月1日至2日,湖南省工商联专题调研组到常德开展检商关系工作调研,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号脉开方、舒经活络。

(常德座谈会现场)

    1日下午,湖南省工商联组织人事处处长谢明亮,带领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副处长孙细飞,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主任科员、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副处长(挂职)胡细罗,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主任科员文卫民一行,到常德专题召开检商关系座谈会。常德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张业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辉,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明中,以及市工商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湖南省工商联组织人事处处长谢明亮讲话)

(常德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张业梅讲话)

(湖南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副处长孙细飞发言)

(湖南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副处长胡细罗发言)

    座谈会上,黄明中汇报了常德市工商联推进新型检商关系构建所做的服务工作,主要从明思路、工作定位更加准确,强举措、服务平台有效拓展,重落实、真情服务常规化等三个方面作了汇报。并就下一步检商关系工作推进谈了四点打算:一是丰富工作形式,提高服务工作覆盖面;二是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公共服务电子平台作用,促进服务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开展联合调研,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开展回访工作,巩固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制环境。

    陈辉从四个方面汇报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助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所做的主要工作: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服务市域经济发展;二是发挥检察职能,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强化协同协作,形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合力;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自身执法行为。
    谢明亮处长一行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对常德市工商联和检察院固本开新积极构建新型检商关系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从认识很高、行动很快、联系很勤、措施很实、效果很好、空间很大等六个方面作了点评。要求大家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新局面,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在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中把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二要进一步开拓创新;三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五要进一步树好形象。要求工商联和检察院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驻会挂职检察官要当好联络员、服务员、宣传员,借势借力发挥联点联建作用,及时回应企业诉求,管控风险,依法维权,继续推动工作走在前列,创新推进检商关系良性发展,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公平发展环境,在新的起点上促进“两个健康”。

(常德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明中发言)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辉发言)

    张业梅在讲话中指出,一定要认真落实省工商联调研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新型检商关系构建。省工商联创新推出驻会检察官工作举措,体现了很高的政治站位、很实的工作创新、超前的时代敏感性、很强的社会责任担当。当前,常德市工商联与市人民检察院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上,呈现出共识已经形成、机制逐步健全、作风明显改善、成效日益彰显的良好发展态势,建立健全了检察官驻会挂职、联系会议、沟通联动、协同监督等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下一步将重点在拓展工作机制、拓展服务平台、拓展空间领域上寻求突破,加快协调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队”“公共服务电子平台”等,开创工作特色和新局面,更好地拓展优化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环境。

(省工商联调研组成员)

(常德市工商联和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座谈人员)

    2日上午,谢明亮一行在常德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明中陪同下,到津市市专题调研检商关系工作。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商联主席胡湘萍,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胡湘萍汇报了津市市工商联对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维权服务情况,指出了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商联分别立足部门特点和职能积极履职,服务企业的主要做法。提出了明年的工作打算:一是探索“以案说法”,提高企业维权意识。通过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组织非公企业负责人培训学习。二是开展主题活动,丰富检商长效沟通渠道。通过组织对非公人士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形式,增进检商互相了解。
    王朝阳汇报了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促进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做法:一是提高站位,把握大局,增强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二是深入调研,找准症结,增强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针对性。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到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先后两次召开非公企业家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起草了《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规定》。三是条块结合,精准发力,增强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效性。以“三十条”措施为依托,履行检察职责,为非公经济保驾护航。
    谢明亮一行对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精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举措给与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举措认识站位高、高效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检商关系有渠道、有成果,非公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了获得感。同时还对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正确认识出台的系列制度办法,让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二是履行检察职责,通过司法办案服务非公经济。三是规范司法行为,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

(津市市座谈会现场)

 

【周 红 赖丽容 文/图】
【宣教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