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山城石门,霏霏春雨,润物无声。由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中共石门县委宣传部、共青团石门县委主办,石门县广播电视台、石门县演讲朗诵协会、石门县石门县第三中学协办的“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缅怀刘磊烈士诗歌朗诵会”在石门县第三中学体艺馆隆重举行,县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康新云参加了该项活动,他亲自撰写的诗歌被大会选用。
1996年7月出生的石门籍烈士刘磊,生前系江苏省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吴江区大队盛泽中队战斗班副班长、四级消防士。他2015年9月入伍,先后参加灭火、救援战斗700余次,抢救遇险群众120余人,2次被评为优秀士兵,多次受到表彰奖励。今年3月19日,在抢救苏州新东大桥一轻生跳河女子时壮烈牺牲,他将自己22岁的青春年烽,定格在了抢救群众的最前线。3月20日,刘磊被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批准为烈士,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追记一等功,被共青团江苏省委追授为“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被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员,被苏州市人民政府追授为“消防救援勇士”,被共青团苏州市委追授为“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苏州市优秀共青团员”,被苏州市文明委评为“苏州好人”。
今天山城石门人民以诗歌朗诵会的形式热情讴歌刘磊烈士的英雄事迹,再次纪念缅怀烈士英灵,激励家乡人民特别是年轻一代,坚定信念心向党,努力建功新时代。
【石门县工商联 图/文】
【宣教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