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工作,保障民营企业职工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13日上午,津市市工商联携手检察院组织30余家百人以上规模的民营企业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
会上,津市市工商联向参会企业代表发放了由津市检察院编印的《青少年自我保护》、《公益诉讼宣传册》和津市市工商联翻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认真解读。号召企业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主动开展好关爱职工活动,给职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机会,鼓励员工多回家看看,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特别是做好留守儿童的保护工作,避免家庭里未成年人因脱离父母监护而受到伤害和非法侵害。并对企业涉及公益诉讼问题,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说明和解释,将给予企业职工维权全力支持。
下一步,津市市工商联将会同检察院、民政局等相关单位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动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和需求,为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职尽责。
(供稿:津市市工商联 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