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新闻联播|《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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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在民营企业家中引发热议。记者近日走访了多家民营企业,并采访相关法律专家,深入了解该法给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
力元新材是一家深耕新能源多年的民营企业,近年来,公司的主导产品泡沫镍,已经占据了全球65%的市场份额,在新材料研发生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司负责人表示,法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极大增强了民营企业家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常德力元新材料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 严勇:说明国家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制定这部法律充分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支持民营经济的同时,也是给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的保障。合成生物,特别是生物医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融资难一直是行业痛点。《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投资融资促进章节,提出多项举措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这让企业看到解决资金难题的曙光。
常德云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家国:我们计划利用这一政策,以专利技术作为抵押,争取更多资金投入合成生物技术的基础研发。此外,法律还开放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民企牵头承担技术攻关任务,这让我们更有信心冲击国际前沿领域。
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的影响,湖南德有常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吕舒从专业角度进行了解读。他指出,该法在权益保护方面着墨颇多,对民营企业意义重大。湖南德有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吕舒:对于账款结算,在明确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单方以审计结论作为依据,另外一个方面,对于大企业与中小民营经济组织,结算账款的过程当中,不能够以大企业第三方没有付款,这些背靠背的条款,作为拖延支付账款的依据,同时对于民营经济组织账款的纠纷与化解,也赋予了我们律师参与纠纷化解的作用.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施行,民营经济发展迎来新的春天,在法治护航下,民营企业有望在创新发展、市场竞争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常德发布)